宁海湾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工作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开发区建设的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章;
(二)编制开发区的总体规划,经济、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
(三)制定开发区的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;
(四)负责开发区内招商引资工作,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;
(五)依法定程序办理开发区内土地的规划、征用、开发、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、出租、转让等工作;
(六)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、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;
(七)管理或协助管理开发区的工商、规划建设、国土资源、劳动人事、统计等行政工作;
(八)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在开发区内管理工作方面的关系,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;
(九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